珞珈律师心怀社会。全国首家专门从事法律援助的机构 ——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成立和运作,与珞珈律师的无私奉献密不可分。珞珈律师还担任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的兼职教授,承担了湖北省律师的培训进修任务。2004年,事务所与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成为在 CEPA 条件下鄂港联合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还参加了中国长城律师联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周到法律服务。
历年来,本所为许多国内外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或代理诉讼工作。如:肯德基武汉公司、香港华乐物业发展公司、东方大酒店、天安大酒店、NEC、CEP、武汉洪港置业有限公司、香港亚太投资公司、英国海沃斯有限公司、中行湖北省分行、农行湖北省分行、武汉石化、武汉东啤、国泰君安证券、武汉城投、七四三五工厂等等。曾成功代理中行湖北省分行与南德集团及贵阳交通银行信用证结算纠纷、香港东方公司与武汉龙威公司合营纠纷等著名案件;为数十家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上柜提供了法律服务;为三峡工程、清江开发等国家大型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曾受国务院委托,参与国家重点工程赔偿责任的对外谈判;受武汉市政府委托,参加与菲律宾、新加坡等国政府的境外投资项目谈判;曾多次参加国务院法制局 、外交部条法司、国家环保局等部委的法律法规认证。
珞珈所主要业务包括代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刑事案件辩护、金融证券、企业并购及资产重组、房地产、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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