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律师十分注重国际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泰国 、印度、斯里兰卡、柬埔寨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协会进行了互访。


 1997年3月,原事务所副主任万鄂湘(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后排左3)、张卫兵等律师在泰国曼谷参加亚泰地区程序法研讨会。  2000年12月,张卫兵(左1)、卞翔平(左2)和张善斌(右1)律师作为湖北省律师协会代表团成员在美国佛罗里达洲律师协会访问。
  2003年2月杨志民律师(3排右3)参加湖北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公会联合举办的香港及内地律师专业发展计划活动

  2000年4月,日本福岛县律师会会长渡边率团来我所访问
  2004 年 7 月 9 日,在“ CEPA 框架下湖北(武汉) —— 香港法律服务合作发展研讨会”上,事务所主任张卫兵律师(前排左二)与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合伙人何绮莲律师(前排左一)签署了《更紧密业务合作交流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