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下发通知,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我所兼职律师武汉大学徐亚文教授受聘为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聘期五年。
武汉市司法局作为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专设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各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协调处理全市各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权争议。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兼顾专业性和多样性,要切实履行委员职责,提高行政复议的民主性,将案件审理的积极效果传递于社会,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徐亚文律师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 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
■ 1993年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至今;
■ 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2008-2009)、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2-2003);
■ 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外聘法学教育专家;
■ 武汉仲裁委员会、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外部董事库专家,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国资委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