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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在武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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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致辞。

       杨临萍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增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使命感责任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部署要求,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杨临萍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推动长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贯彻最严密法治,准确领会长江保护法“严”的基调,为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杨临萍要求:要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审判,提升保障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的能力水平。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审判组织体系,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提升环境司法业务能力,巩固提升审判专门化成果。健全审判规则体系,探索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司法适用,增强环境司法规则供给。深化公众参与,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司法服务。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长江流域19省市高院及上海、武汉、南京海事法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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