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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速递|我所汪洋律师受长江云新闻特别直播栏目邀约,探讨校园安全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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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的脚步渐渐走近,迎着和煦的秋风,新学期开始了。为进一步严肃校园安全,规范校园周边环境,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围绕着《办法》如何保障校园安全,长江云新闻特别直播《开学季护航校园安全》,并邀请了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汪洋律师来到直播间,探讨校园安全相关话题。

 

 

       汪洋律师围绕校园安全话题,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一是交通安全方面,面对他人的行车行为对学生的生命安全产生威胁时,家长可以通过哪些正当的手段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二是针对《办法》中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内禁止开设彩票点、禁止向未成年售卖烟酒、禁止售卖三无产品等规定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及在发现类似的行为时家长可以如何处理以保障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三是面对校园霸凌事件,霸凌者可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何种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家长在面对孩子在校内受伤的情况时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的职责,家长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努力营造良好和睦家庭环境,关注子女生理心理健康、保障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预防、杜绝校园霸凌的发生。社会应当践行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制报告制度,对伤害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健康的事件及时反馈、及时处理,防微杜渐,与家庭和学校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汪洋律师简介】

 

 

       汪洋律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民革省直六支部委员,民革湖北省法制思教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湖北省连锁经营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执业证号:14201201110939608

       联系方式:027-68754624(办公电话) 13657225511(手机)

       邮箱:seawoon@163.com

       公众号:中部资本论坛(微信号:CentralCapitalForum)

       从事法律工作十五年,兼具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律师执业以来,曾经办大量复杂的民刑交叉企业股东纠纷案件(包括杭州集嘉纺织股权纠纷案、金杯恒浩汽车股权纠纷案、武汉四季美农贸城案、钱江新能源案等复杂的民刑交叉案件)和企业重组、上市公司重组并购业务。主管团队主办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事务,上市公司和投行业务。常年担任武汉水务集团、碧桂园房地产、极地海洋投资、东风博泽、三镇房地产等数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经办了各类企业民商事纠纷和金融投资、企业并购业务。包括:为长江环保并购武汉控股(600168)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武汉市水务集团等单位提供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的专项发行法律顾问服务;为上海永韬投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供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湖北银行提供股东会、董事会见证等。专业特长: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金融、房地产法律实务、投行并购及私募融资、IPO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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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7-6875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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