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过年,孩子们最开心的就是拿到压岁钱。最近重庆市一对夫妻离婚,要求分割俩孩子26万元压岁钱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大家对压岁钱归属权的讨论。孩子的压岁钱该不该交给父母?谁有权支配、使用这笔钱?我所谢梦婵律师受长江云新闻栏目邀约,解读相关法律细节。
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谢律师谈到,压岁钱是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接受的来自长辈的赠予,且属于财产性赠予,压岁钱应归未成年人所有。即便未成年人在接受赠与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接受赠与的意思,由监护人作出所接受的压岁钱仍属于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律师介绍,虽然压岁钱是属于孩子的,但支配和使用上还是有区别。如果未满 8 周岁,应当由父母代为支配。如果已满 8 周岁,如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比如购买食品、文具、玩具等。如果消费金额较大,则需要父母追认才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压岁钱作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只能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除为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外,不得处分。也就是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可以帮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或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
回到重庆夫妻事件,谢律师分析道,在离婚案件中,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父母可将压岁钱进行合理分配,一部分交给子女作为日常开销,购买文具等学习生活用品,一部分可储存于以子女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类,或作为教育基金,在未来与子女共同协商处置方式。
【律师简介】
谢梦婵,中共党员,湖北大学硕士,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谢梦婵律师执业多年,擅长领域为商事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纠纷及侵权纠纷等。谢梦婵律师担任多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基金会法律顾问,代理过建设工程、医疗损害、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离婚及继承纠纷等民商事案件百余起,刑事案件十余起,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