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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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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清,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高级会员,曾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湖北省律师协会网络信息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湖北省AAA信用律师。 律师执业以来,王清律师担任过诸多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蓝星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国电青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瑞阳汽车零部件(仙桃)有限公司、湖北荷普药业有限公司、中科院武汉分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十堰市人民政府、湖北省物价局等),现为武汉波涛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长城宽带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武汉南瑞有限公司、湖北周黑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海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王清律师还经常受聘内外资企业担任有关法律问题论证、合同起草与谈判、商务合作谈判、诉讼案件顾问、个人留学担保合同见证等专项法律事务。接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提交《专利法》修订之征求意见。

代理的典型诉讼案件:

1、鸿星尔克公司与王雅方商标侵权纠纷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知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 案件结果:“鸿星尔克”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幸发芬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案(湖北省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008)汉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 案件结果: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00件典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件”

3、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与湖北汉味周黑鸭饮食文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鄂民三终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 案件结果: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度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典型案例”

4、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武汉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申字第291号民事裁定书) 案件结果:驳回北京三面向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的典型非诉案件:

1、 2006年,协助中外合资企业武汉友德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美方总经理妥善解决了与中方合资者神龙汽车公司关于“中方职工权益基金”管理问题的纠纷

2、 2007年,全面参与中外合资企业武汉万兴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与外国公司的合作项目谈判、中英文合同的草拟、翻译、审定等工作

3、2011年参与苏州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合作协议》修改的谈判业务,就该合作内容在美国法律与国内法律的区别提出了法律建议,妥善的解决了双方合作存在的主要争议

4、2013年参与武汉怡景房地产公司完成与香港豪华酒店(中国)国际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委托管理“武汉万豪酒店”系列合同的谈判、合同审阅及签约; 2015年,作为武汉博大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凯诗帝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酒店管理系列协议谈判专项法律顾问。 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320643947 办公电话:(027)68754966—224 传真:(027)68756229 手 机:13507180485 E-mail: wangq007@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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